沈思菀特地把父亲带到了野外。
她当着父亲的面把亲女儿的尸体扔进野狗群中,任野狗啃食。
父亲心痛得大喊大叫,残疾的身躯却让他连反抗之力都没有。
他从怒不可遏到绝望,最后只能紧紧盯着沈思菀手中的戒指,声音悲戚:“沈思菀,你还带着这个戒指,说明你没有忘记从言对你的好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沈思菀看着手上的戒指,恍惚了一下。
那是我送给她的礼物,是我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少爷一点点自己做出来的东西。
动手能力差到发指的我熬了许多个晚上做出这枚戒指,把沈思菀感动得稀里哗啦。
但是她现在摩挲着戒指,眼中只有冷意:“我戴着它,只是为了告诫自己不要忘记被背叛的痛苦。”
或许她真的没有忘记。
或许她比谁都记得清楚,我们那时候是那么心意相通,是那么期待着美好的未来。
正因为记得,所以她恨我,所以她如此疯魔。
沈思菀收起眼底的怀念,冷淡地道:“别说这种恶心人的话了。
我和暨白都要结婚了,我做这一切只是为了报复那个渣男而已。”
在害死了那么多人后,她居然轻描淡写地说,她要结婚了。
父亲急火攻心,吐出一口鲜血。
沈思菀只觉得不耐烦:“别装了,我的耐心是有限的。
要是徐从言再不出现,我就把你也扔了喂狗!”
医院院长的电话就是在这时候打来的。
院长是我和沈思菀共同的朋友,见证了我们的爱情,也知晓我的秘密。
签署捐献协议前,我哭着求她替我隐瞒。
她照做了。
我死后,院长怕沈思菀盘问她,时不时找借口飞去国外。
沈思菀确实因此找不到她,只好用极端的方式逼我出现。
院长最近极为忙碌,在国外连轴转了大半年。
刚回国,就得知了我母亲的死讯。
这位品德高尚的大夫双手微颤,打通了沈思菀的电话。
沈思菀看了一眼来电者的名字,神色微微柔和:“小柔,怎么突然给我打电话?”
院长的声音透过手机,有些失真:“思菀,有件事我隐瞒了六年。
但是现在,我必须告诉你。”
“听说你一直在找徐从言,还断了他母亲的治疗……可徐从言已经死了,死在六年前。”
“我亲手取出了他的心脏,然后安入了你的胸膛。”
短短几句话,道尽了被掩埋六年的真相。
移情别恋是假的,移居国外是假的。
只有当年炽热的爱,随那颗心脏跳动至今。
沈思菀神色骤变,俏丽的脸庞瞬间煞白,握着手机的手都在微微颤抖。
一向优雅高傲的女总裁在这时仪态尽失,抬高了声音,声音中满是恐慌:“你说什么?!”
“这怎么可能——”